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0-09-25 点击数: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选组织

根据学校要求,成立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主任委员:学院党委书记

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管理人员代表、研究生代表。

其中,研究生代表须由未申报当年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出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名单根据年度评选申报工作实际,另行公布。

二、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中规定的各奖学金等级比例要求及学校实际分配名额,按学校名额分配标准对各专业(方向)获奖等级指标进行初步核算分配。

各专业(方向)初步核算获奖等级指标有余数的,余数按四舍五入标准确定获奖指标归属,但取舍余数作为下一年度该专业(方向)相应奖学金等级分配奖学金指标参考。

各专业(方向)初步核算获奖等级指标合计数与学校实际分配名额数一致时,各专业(方向)初步核算获奖等级指标数即为该专业(方向)各级奖学金核定指标;因余数取舍出现各专业(方向)初步核算获奖等级指标合计数与学校实际分配名额数不一致时,余数较大的专业(方向)优先获得该等级奖学金指标;余数相同时,研一余数相同专业(方向)申报者按照初试总成绩、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计分办法中附加分(科研、获奖等,下同)记分、初试单科成绩(按政治、英语、专业课顺序)的顺序依次排名,研二研三余数相同专业(方向)申报者按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计分办法中附加分记分、基础分(学业成绩)记分的顺序依次排名,分高者所在专业(方向)获得该晋级指标。考虑到专业(方向)之间的差异,各专业(方向)获奖等级指标数不应低于各专业(方向)按学校名额分配标准核算的获奖等级指标数。

评选年度各专业(方向)各级奖学金核定指标,根据学校实际分配名额另行发布。

三、学业奖学金评选记分方法

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依照《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计分办法》执行。

四、学业奖学金评选日程安排

商学院学业奖学金评选日程安排根据学校年度评审报送工作实际,另行制定公布。

五、其他事项

1.学校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按学校文件执行。

2.未尽事宜,另行研究。

商学院

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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